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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109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25-09-23 17:11  

释法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湘乡市云门寺文物保护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底线。国家文物局陆续出台《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我厅制定并下发了《湖南省文物安全巡查工作指南(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文物安全的监管责任、文物保护单位所有人或使用人的直接责任,对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文物保护单位所有人或使用人如何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工作进行了说明。同时,我厅还组织开展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工作。

云门寺作为我省重要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我厅将在权限范围内对云门寺内文物建筑消防设施建设予以支持。其消防设施建设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湖南省文物保护项目管理与服务指南》《湖南省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工作指南(试行)》《湖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工程立项、设计方案和申报资金的行政审批程序。

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工程项目,须经省文物局批复同意项目计划书和项目技术方案之后,编制项目概算(预算)书按规定送同级财政评审。我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年度工作重点、资金预算、专家评审意见和项目轻重缓急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重点关注和支持。

日前,我厅已收到《云门寺之千手观音、石质香炉及十八罗汉修缮工程项目计划书》《云门寺安防工程项目计划书》《云门寺消防工程项目计划书》。我厅将根据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规范性,经评审后,依法依规对该项目计划书进行审核审批。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6月5日



联系人姓名、职务:李宇梁 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四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0731-84196150    13607314597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10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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