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文旅产业>文旅产业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强旅游客运中旅游包车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发表时间: 2020-03-31 11:32  

各市州文旅广电(体育)局、省旅游协会、省旅行社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着力强化道路旅游客运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旅游包车安全监管制度和风险管控手段,遏制较大旅游事故、杜绝重特大旅游事故,确保人民群众旅游出行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旅行社条例》、《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旅行社组团、租车、带团管理,落实旅行社的相关责任。

1.组织旅游必须与游客书面签订旅游合同,租用旅游客运车辆必须与旅游运输公司书面签订旅游包车合同,旅行社要确保上述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2.签订旅游包车合同前,要对旅游运输公司合法有效营运资质进行审核,对经营和安全管理状况及安全保障能力进行评估,杜绝选用甩手承包、经营管理无序、安全管理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旅游运输公司。

3.旅行社要实行统一租车管理,明确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以书面方式向旅游运输公司指定的车辆调度人员调用团队用车,杜绝驾驶员、导游私自调车。

4.旅行社制定团队旅游计划时,应根据车辆座位数和团队人数,统筹考虑,做到游客与导游总人数不得超过车辆核定乘员数。

5.落实游客实名制登记工作,配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游客身份信息比对,做好游客出发登车前的人、证核验工作。

6.旅行社组织大型汽车旅游团队,要制定专门的安全应急预案,并对参与接待的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7.旅行社要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明确并落实导游在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提示、警示和救援责任。

8.连续行车超过4小时或全天行程超过400公里的线路行程,旅行社要确保驾驶员中途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或增配一名驾驶员。

9.旅行社应书面告知游客禁止携带“三品”上车,导游要做好游客配合检查和行车中的安全提醒工作,协助驾驶员组织游客观看安全乘车宣传片,或为游客做安全乘车及应急逃生演示,坚决做到行车五不发车(即:司机疲劳不发车、游客不系好安全带不发车、车上安全应急设备不齐全不发车、不见包车单不发车、超员不发车),行车中五劝阻(即:劝阻驾驶员接打电话、劝阻驾驶员超速驾驶、劝阻驾驶员超时或超里程驾驶、劝阻游客随意走动、劝阻游客娱乐嬉闹)。

二、旅行社、导游若发生以下违规行为,将按照旅游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1.旅行社违规租用不符合要求的旅游车辆的;

2.旅行社不与旅游者、旅游运输企业签订旅游合同的;

3.旅行社或导游不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责任的;

4.旅行社出租(借)经营资质、扰乱旅游市场的;

5.旅行社以“低价团”招揽业务、侵害游客合法权益、招揽合同以外游客的。

6.旅行社或导游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予以劝阻制止的。

各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督促辖区内的旅游经营企业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切实抓好旅游客运中旅游包车的风险管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331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强旅游客运中旅游包车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12264122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