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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20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21-08-23 11:04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20号建议的答复

赵世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省国有保留文艺院团加大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有文艺院团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中坚力量。经过上一轮文艺院团改革,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我省5家保留文艺院团,即省湘剧院,省昆剧团,江华民族歌舞剧团,新晃民族歌舞剧团,麻阳花灯剧团。随着社会的发展,我省国有保留文艺院团,特别是县级基层保留文艺院团的发展面临各种各样的实际困难,受到经费、基础设施、人才等多方面条件制约。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国有保留文艺院团的发展,省厅领导、艺术处领导多次到国有保留文艺院团实地调研指导,共同商讨院团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并在创作经费、艺术指导、院团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对国有保留文艺院团给予了大力支持。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大对国有保留文艺院团的扶持力度,帮助院团在新时代焕发新生机,为人民群众创作、呈现更多更精彩的艺术精品。

一是继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首先积极组织国有保留文艺院团申报国家艺术基金,做好申报指导,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笼子。其次省级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继续对国有保留文艺院团的艺术创作进行倾斜,加大创作资金扶持。“送戏曲进万村,送书画进万家”惠民活动的采购和演出对国有保留文艺院团加大倾斜力度。第三加强政策引导,动员当地政府加大对基层国有保留文艺院团的资金投入和政府采购力度。基层国有保留文艺院团的建设发展主体还是依靠当地政府,必须动员和争取地方财政加大投入力度。

二是继续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我厅将配合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4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省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际,进一步研究、出台有关扶持政策措施,纳入正在编制的“十四五”文化旅游相关专项规划,对涉及国有文艺院团基础建设的项目给予大力支持。

三是继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我厅将继续实施好各项人才培养计划,举办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项目,将指标向基层国有保留文艺院团倾斜,帮助有潜力的艺术人才尽快成长。整合省内资源支持好各地的人才培养计划,安排省内专家赴基层授课、讲学,为基层国有保留文艺院团专业人员观摩学习、进修提高、艺术实践提供条件和保障。

感谢您对我省艺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5月12日

联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联系人:倪文华  0731-85286014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2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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