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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0682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26-09-23 09:33  

邓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中央红军长征成建制过蓝山旧址群”申报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结合省财政厅与永州市人民政府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发现的中央红军长征成建制过蓝山旧址群(以下简称该旧址群),是研究长征初期历史、传承革命精神的重要实物见证,我厅、省财政厅和永州市人民政府非常重视,正从多方面积极推进该旧址群的保护工作。

一、在我厅指导下,永州市文旅广体局已于今年5月联合市委党史研究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档案馆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已经在系统梳理该旧址群的文献影像资料、历史沿革、承载革命史实,建立健全规范详实文物保护档案,研编高质量的价值研究报告。通过做好上述工作,为后续整合保护该旧址群,提升其保护级别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蓝山县文旅广体局已将该旧址群登记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我厅已衔接市文旅广体局,要求在该旧群正式申报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前,尽可能依规按程序提升其保护级别,以便从高层面、更多方向申请经费与支持。

三、我厅将结合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纪念契机,对全省长征类文物实施整合保护展示。此次拟将该旧址群纳入整合保护展示范围,重点在消除文物本体现存较严重的残损病害,确保安全稳定;并在相关革命史实梳理清晰的前提下,在部分文物本体内适当布展。

四、省财政厅将积极配合省文物局,将支持蓝山县旧址群申报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作为红色文物保护重点事项予以关注。在政策指导、项目申报、资金统筹等方面,省财政厅将按照职责分工,协同省发改委、省委党史研究院等部门做好财政服务保障。同时,省财政厅将积极配合省文物局,指导蓝山县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持续关注申报工作进展,在资金安排、项目入库等方面给予积极倾斜支持。

感谢您对该旧址群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6月18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肖欣

联系电话:13574145405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068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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