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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0651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26-10-10 11:35  

李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京剧与文旅深度融合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委金融办等单位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省级战略规划与顶层设计

目前,省文旅厅正在编制《湖南省“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其中在演艺与旅游融合相关章节中已明确提出“深化演艺与旅游融合,支持戏剧、音乐、舞蹈、曲艺、脱口秀等演艺业态跨界融合,大力发展沉浸式、互动式演艺新业态,支持各类文艺院团、演出制作机构等以多种形式参与旅游演艺创作演出”等举措,因总体规划文本需统筹兼顾各领域发展需求,相关内容已充分考虑并涵盖京剧与文旅深度融合的战略发展需求与顶层设计。下一步,我厅将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推动落实“一团一策”院团改革要求,细化京剧艺术与文旅深度融合发展举措,抓好工作落实。

二、关于深化融合模式创新与标杆场景打造

近年来,我省支持省京剧保护传承中心依托湖南博物院馆藏资源,先后创排《一念·辛追梦》《皿方罍》等文博题材原创京剧剧目,推动文物资源与传统戏曲艺术有机融合。下一步,将重点继续推进:

(一)丰富京剧文旅演艺产品供给。将支持省京剧保护传承中心加强与文博机构协作,深入挖掘我省重要历史文化资源的艺术呈现价值,围绕考古重大发现、地方历史名人题材等创作京剧演艺节目,丰富文旅融合演艺产品供给,逐步形成具有湖湘标识的京剧文旅演艺品牌。

(二)拓展京剧主题消费场景。积极推动传统文化赋能文旅消费,重点依托文旅消费示范和试点城市、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推出一批“小而美”的文旅消费新场景、新空间。支持打造京剧主题消费场景,将京剧小镇、演艺新空间等载体建设,纳入省级夜间消费集聚区、特色商业街区、商旅文融合示范区培育范围,推动京剧元素融入餐饮、住宿、购物、休闲等消费场景。

(三)推动京剧文创与商贸流通融合。落实《商务部等27部门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鼓励京剧等文化企业结合湖湘文化与非遗资源开展创意设计,依托“湘品出湘”等平台,支持京剧文创产品进景区、进商场、进机场、进高铁站、进高速公路服务区。

三、关于激活市场发展动能与构建产业生态

(一)促进京剧演艺与消费联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湘菜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实餐饮企业与文体场馆合作、开展“凭票根享湘菜优惠”等举措,鼓励各市州结合重点促消费活动,联动商场、商圈、餐饮、住宿、文旅企业推出“京剧+消费”套餐。同时,省文旅厅正在制定旅游景区(点)强基焕新行动的实施意见,支持景区与省市专业剧团建立长期合作,推出“门票+演出票”联票及“演艺+住宿+餐饮”套票,正在积极探索以京剧演出票根为载体的跨场景消费联动模式,延伸消费链条,放大演艺带动效应。

(二)强化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将积极推动搭建高层次京剧艺术人才来湘交流合作平台,为来湘创作排演的京剧艺术家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和协作支持,促进优秀京剧艺术人才资源向我省集聚。指导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与省京剧保护传承中心等院团深度对接,根据院团岗位需求,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建课程体系、共派师资授课;推动校团共建实践教学基地,鼓励院团专家进校园授课、指导实训,院校教师到院团实践锻炼,提升师资队伍的实践教学能力。

(三)健全戏曲人才激励机制。依托全省高端人才引育项目和政策体系,加大对青年京剧人才的扶持激励,鼓励优秀京剧专业毕业生留湘发展,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做好人才引进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快修订《湖南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办法》,促进艺术系列专业人才职称评审体系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持续加大财金协同保障力度。近年来,已累计安排1285万元支持新编京剧《皿方罍》创排演出,安排960万元支持省京剧保护传承中心剧场更新改造。同时,省财政通过落实保费补贴、风险补偿政策,全力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文旅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服务,有效缓解了民营主体和小微文旅项目融资难题。

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持续优化政策供给、完善业态布局、创新消费场景,统筹省级相关文旅专项资金,继续对京剧相关项目给予积极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积极探索推广演艺项目未来收益权、文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不断拓宽文旅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全方位助力京剧艺术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6月2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邱剑

联系电话:0731-85286058,手机号码:1867311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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