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政策解读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企业融资担保风险代偿补偿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 2026-04-30 10:50  

一、出台背景

(一)承接国家政策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湖南省政府推动融资担保行业高质量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完善普惠金融对文旅产业的配套支持。

(二)旧政策迭代升级:湖南2022年出台过《湖南省旅游企业融资担保风险代偿补偿实施办法》(湘文旅产业〔2022〕102号),仅覆盖旅游企业;2026年新办法把支持范围从单纯旅游拓展到全部文化+旅游经营主体,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旧政策到期之后,新办法接续接力,保障政策连续性,旧办法已审核公示的白名单项目,风补资金继续承担代偿补偿责任。

(三)文旅行业现实融资痛点:文旅行业中小微主体多,不少企业缺少足额抵押物,银行出于风险顾虑放贷意愿有限;融资担保机构介入之后,自身也要承担较高代偿风险,也会顾虑不敢大胆给文旅企业做担保。这套风补政策,就是用省级专项资金分担再担保环节风险,打消担保机构后顾之忧,间接带动银行放贷。

(四)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能:把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从直接补贴企业,转变为风险补偿的杠杆式使用,放大财政资金带动金融资本的撬动效果,更好激发文旅市场主体活力。

二、出台意义

(一)破解文旅中小微主体“融资难、担保难”:文旅企业大多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缺少抵押资产。风补资金分担省再担保公司的再担保风险,降低融资担保机构的损失压力,愿意更多给文旅企业做担保,进而推动合作银行放贷款,拓宽文旅经营主体融资渠道。

(二)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政策明确要求参与的融资担保公司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1%,同时对银行审批时效提出硬性要求,减少企业时间成本与担保费用负担,减轻文旅企业资金压力。

(三)构建多方共担的风险机制:建立起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财政、风补资金、省再担保公司、融资担保公司、银行、市县政府多方风险分担模式,不是财政兜底全部坏账,而是市场化、法治化共担风险,兼顾扶持产业和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四)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少量财政资金可以撬动大规模银行信贷资源,实现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同时设置年度补偿上限,防控财政风险。

(五)完善湖南文旅金融制度体系:把文化类主体纳入政策范围,建立文旅企业白名单动态更新机制,形成标准化的银—担—企对接、代偿申报、审核、追偿全流程制度,为全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三、风补办法和普通融资贷款的区别

(一)政策定位不同。风补办法是一套“风险补偿兜底机制”,本身不是贷款产品。风补资金并不直接发放给文旅企业,而是在担保项目真正发生代偿坏账之后,由财政风补资金对省再担保公司进行风险损失补偿;而普通融资贷款是银行直接把资金放给企业,企业拿钱用于经营,直接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

(二)资金流向不同。在风补模式下,企业先去银行拿贷款,由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当企业确实无力还款、担保公司发生代偿坏账后,风补资金才拨付给省再担保公司,用来补偿再担保环节的损失。整个链条里,企业不会直接领取风补资金。而普通贷款是银行放款给企业,企业按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资金只在借贷双方之间流转。

(三)风险承担逻辑不同。风补办法建立的是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财政、风补资金、省再担保公司、融资担保公司、银行、市县政府多方共同分担风险的机制,坏账损失按约定比例分摊,而且代偿之后还要开展债务追偿,追回来的钱按比例返还各级财政国库;普通贷款的风险主要由银行承担,有担保的由担保机构代偿,并没有财政专项资金在后台做坏账补偿。

(四)业务前提不同。要享受风补政策支持,企业需要先进入湖南文旅白名单,由纳入省再担保体系的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项目还要在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数字化平台完成备案;而普通贷款只要满足银行信贷准入条件即可,不一定需要担保,也不要求进入文旅白名单。

简言之,风补政策不等于贷款,企业不能直接申请风补资金,它是一套“后端风险兜底”工具,作用是鼓励担保公司和银行敢给白名单文旅企业放贷。企业享受这项政策,体现为更容易获得担保贷款,而不是直接拿到一笔补偿款。

四、申报主体

办法规定的申报主体包括两类:融资担保公司和省再担保公司;同时,申请贷款的企业须先纳入"白名单"。三类主体均须满足明确的准入条件。

(一)融资担保公司(第十条)——申报风险分担的主体。须具备:①依法设立并纳入省再担保体系,两年内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经营情况正常;②融资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业务监管规定,按要求计提风险准备金,不违规经营、不超范围对外投资、无非法集资行为、未受监管部门处罚;③项目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1%;④积极服务文旅企业,推出专项担保贷款标准化产品并简化业务流程;⑤接受各级有关部门指导管理,按要求定期报送财务数据及业务信息。

(二)省再担保公司(第十七条)——申报代偿补偿的主体。对符合申请代偿补偿基本条件的再担保业务,由省再担保公司按年度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申报代偿补偿。

(三)贷款申请人(第十一条)——须纳入“白名单”才能获得风补支持。条件为:①正常经营1年(含)以上的文旅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小微企业、“三农”主体);②申请人及股东、法定代表人在贷款发放时或“白名单”资格审查时无恶意逃废债务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未因金融诉讼失信;③符合合作银行和融资担保公司的准入要求及相关业务办理条件。

(四)合作银行(第九条)——虽不作为风补资金申报主体,但须具备相应条件方可开展合作:依法注册成立;建立针对文旅企业的专属信贷审批和信用评价机制,设有文旅信贷专营机构和专属产品;管理机制完善、风控能力强、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在文旅企业提交完整申请资料后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及借款合同签订。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备案:融资担保公司办理的担保项目,全部在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数字化平台完成信息备案留存。

(二)代偿信息填报:担保公司发生代偿后,及时在数字化平台填报代偿相关信息,做到业务、代偿全程留痕。

(三)项目代偿申报:满足单户额度、贷款期限、备案要求的项目,融资担保公司按属地原则在数字化平台申报,向省再担保公司申请风险分担;省再担保公司设置年度业务总量上限,实行先报先审,额度用尽即停止受理。

(四)省再担保公司汇总申报:省再担保公司归集符合条件的业务,按年度向省文旅厅、省委宣传部提交代偿补偿申报。

(五)项目审核:相关部门委托第三方开展审查,开展机构资格、企业主体资格核验,并比对平台数据核查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形成补偿方案报送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六)项目公示:拟补偿项目多部门联合确定后,进行 5 个工作日公示。

(七)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再担保公司先行向融资担保公司支付风补分担资金;省财政厅每半年将风补资金拨付至省再担保公司。

(八)追偿与损失核销:代偿项目由融资担保公司开展债务追偿,追偿所得扣除合理费用后按比例返还;风补资金损失按照国家呆账核销相关规定办理核销。

(九)情况报告与绩效评价:省再担保公司每年终后3个月内报送业务及资金使用报告;多部门联合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重要参考。

相关阅读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企业融资担保风险代偿补偿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34062499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