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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29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表时间: 2026-09-17 10:38  

省农业农村厅:

鲁明勇委员提出的关于关于我省申报保护和高效利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扎实推进我省农业文化遗产活态保护

我厅和省文物局紧密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大局,坚持以查促保,全面深化全省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挖掘、法治保护与社会化推广,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精准摸排资源底数。在本次普查中,各级普查机构对全省农业类文物进行了全面复核,同时积极开展新发现调查登记工作。其中针对梯田类文物,省“四普”办进行了专项梳理,调查登记4处梯田类新发现,精准掌握了分布在常德、郴州、怀化、娄底、岳阳、永州等6个市州的梯田类文物历史脉络与现状,为后续科学保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提升法定保护级别。积极推进法治保护落地,成功指导地方政府将具有重要杂交水稻科研历史见证意义的桂东县大水梯田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强化其法律保护地位。

(三)加大活态保护与建设力度。指导新化县通过连续举办三届“紫鹊界梯田对话世界”农耕文化交流互鉴大会等活动,塑造独具特色的文旅IP,充分展现紫鹊界梯田壮美的自然风光和深厚的农耕文化底蕴,全方位赋予了传统文化遗产全新的时代品牌内涵。

(四)紧扣“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深化宣传推广。针对委员提出的宣传推广欠深度、品牌影响力有限等建议,我厅紧扣今年“文物属于人民”的活动主题,统筹部署并指导全省各市州依托本地重要农业、梯田文化遗产,组织开展一系列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与文化体验活动。通过拉近文化遗产与社会公众的距离,让文物保护成果深度惠及广大人民,在更高层面、更广范围内凝聚起全社会共同保护农耕文明遗产的深厚共识。

二、我厅将积极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多措并举推进农业文化遗产可持续活化与利用

针对委员提出的完善申报机制、深化产业利用等前瞻性建议,我厅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强化跨部门协同,从宏观指导与长效机制建设上予以积极配合。

(一)积极配合深化资源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文旅、文物数据优势,全力配合你厅开展全省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梳理及预备名录研究,推动建立健全省、市、县梯次培育与联合申报机制。

(二)积极配合探索文旅融合新路径。指导相关遗产地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积极寻找“活态保护”与“适应性发展”的平衡点。宏观指导遗产地景区优化管理与利益分配机制,深挖遗产文化附加值,推动“农文旅商体科”深度融合。

(三)积极配合构建湖湘农耕文明品牌矩阵。统筹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节点,指导各地提炼农业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核,通过宏观统筹与资源串联,在更大范围内助力乡村振兴与产业赋能。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5月27日

联系人姓名、职务:张植然    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一级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0731-84196150     手机号:18607314266

联系地址: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238号A座   邮政编码:410111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29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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