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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旅游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会的
通 知

发表时间: 2016-12-12 00:00  

  湘旅办〔2016〕171号

  

  各市州旅游局(委、办)、重点县(市、区)旅游局:

  为全面了解和准确评价我省旅游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省局决定开展全省旅游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6年12月16—18日,16日15:00开始报到。

  地点:武陵源区武陵源宾馆(武陵大道192号),联系电话:0744—5555028。

  二、评查对象

  请各市(州)、重点县(市、区)旅游部门、省局相关处室选送1件以上(含1件)2016年1月1日至11月30日以内,按一般程序(含听证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形成的案卷参加集中评查。

  三、评查方法

  案卷评查实行百分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集中评查围绕以下六个方面进行:①行政执法行为主体是否合法;②行政执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③行政执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④行政执法裁量是否合法、适当,是否超越法定权限;⑤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履行告知程序是否到位,内部运作程序是否规范;⑥行政执法文书、案卷材料是否完整齐备,文书使用是否规范。

  四、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评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凡案卷集中评议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选送1件行政处罚案卷的市州,将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评议情况将在全省旅游系统予以通报。

  (二)各单位按照要求对本单位各级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评,查找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案卷自评要做到:认真整理、按时归档、严格自查、及时纠错。要对照《湖南省旅游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附件1),统一分类编制本辖区2016年度行政处罚案卷目录(附件2),并汇总辖区2016年行政处罚情况(附件3)。自评情况总结及相关资料请于12月14日前上报省局政策法规处。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通过QQ:506030871报送,联系电话(传真):0731—89912309。

  (三)此次案卷集中评查会参会人员为:①各市州旅游局(委、办)分管政策法规工作的领导、法规科长、②浏阳市、炎陵县、韶山市、南岳区、平江县、石门县、新宁县、新化县、安化县、汝城县、宁远县、凤凰县、武陵源区、通道县分管政策法规工作的局领导、法规股长、③省局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参会人员名单请于12月13日下班前报省局政策法规处。电子文档通过QQ:506030871报送,联系电话(传真):0731—89912309。

  特此通知。

    湖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

附件2.湖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登记表.docx
附件3.2016年度行政处罚案卷目录(样表)3.docx
附件4.全省旅游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会参会人员回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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