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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7-06-27 00:00  

 

湘旅星评发〔201711

 

 

关于做好2017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

 

各市州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根据全国星评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旅星评发〔201725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省2017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省旅游星级饭店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 号)精神,以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旅游饭店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旅发〔201088 号)为 指 导 , 依 据 《 旅 游 饭 店 星 级 的 划 分 与 评定 》(GB/T14308-2010)要求,进一步加强旅游星级饭店的管理,维护星级标准的权威性,促进星级饭店服务水准和运营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工作原则

一是认真贯彻实施《旅 游 饭 店 星 级 的 划 分 与 评 定 》(GB/T14308-2010),使标准要求落到实处,加大星级饭店的退出力度,使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饭店退出星级饭店队伍,保持星级饭店整体质量;二是不放松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饭店的严格要求,做到不同区域、相同标准,维护星级饭店整体形象;三是注重鼓励和引导饭店创新升级,引导饭店重视软件建设,营造让宾客放心、安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四是要全面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推进饭店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二、复核范围与重点内容

(一)复核范围

1、五星级饭店

我省有2家满三年期五星级饭店(名单详见附件1)需要进行评定性复核,由全国星评委于20176月至11月期间进行评定性复核,省星评委配合。

2、四星级饭店

全省满三年期需要进行评定性复核的14家;年度常规性复核的51家,其中2016年度参加评定性复核获得通过的21家,常规性复核以饭店自查自纠为主,其余30家四星级饭店作为常规性复核抽查对象,由省星评委统一组织年度复核工作,于20177月至12月期间进行。

3、一至三星级饭店

各市州星评委可参照四、五星级饭店复核要求,认真落实本地区一至三星级饭店的复核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复核工作。

(二)重点内容

1、标准要求的必备项目是否全部达标,坚持“必备项目,一项否决”,确保必备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2、饭店在内部结构、设施设备和服务项目等方面进行的调整是否符合相应星级标准,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是否到位。

3、饭店全员培训制度和体系是否完备且执行有力,培训师资、时间、资金、场所等是否有保障,员工是否能主动为顾客提供专业化、规范化、个性化的服务。

4、饭店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是否重视高效节能设施设备、新能源、新技术的引进与应用,全体员工和宾客是否积极参与。

5、饭店近3年是否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是否存在隐患,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是否完备并切实有效,是否有违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原则的顾客投诉或相关反应。

6、饭店对外包经营部门是否进行了有效监管,其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诚实守信,其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等是否符合相应的饭店星级标准。

7、饭店独立网站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网站页面设计是否合理,操作是否方便,网站内容更新是否及时,网络预订的运行情况是否顺畅,以及顾客的网评、满意度和饭店对顾客的回复是否及时等。

8、饭店在管理和服务方面有哪些创新做法,是否值得在行业推广。

三、复核程序

(一)四星级饭店评定性复核

1、饭店自查

满三年期的四星级饭店,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和评定》(GB/T14308-2010)要求,由饭店内检员具体负责,按照饭店管理和服务要求,对饭店必备项目、设施设备和饭店运营质量进行全面自查和完善。饭店内检员需认真、详细、实事求是地填写《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和《星级标志满三年期饭店复核登记表》(附件2),并认真做好“湖南旅游监管网”中“星级饭店复核”的填报工作。

2、复核检查:

省星评委委派省级星评员组成复核检查小组,依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和评定》(GB/T14308-2010)要求,对饭店进行复核检查。

星评员在认真检查的基础上,汇总检查情况,组织召开评定性复核情况通报会(议程详见附件3),并于复核检查结束7个工作日内,向省星评办提交《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完成打分、签字)、《星级标志满三年期饭店复核登记表》(饭店总经理签字、盖章)、饭店满三年期评定性复核检查报告(省级星评员撰写,格式详见附件4)、《省级星评员工作评价表》(附件5),并于1130日前完成“湖南旅游监管网”的网上审核数据资料,填报分数,上传复核检查报告的工作。

(二)四星级饭店常规性复核

1、饭店自查

不属于评定性复核的星级饭店,在必备项目完全达标的基础上,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星级饭店访查规范》(LB/T006-2006),由饭店内检员具体负责,重点对饭店服务质量、饭店管理制度、饭店运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完善,要认真填写《饭店访查规范评分检查情况》(附件6),并做好“湖南旅游监管网”中“星级饭店复核”的填报工作。

2、复核检查:

省星评委委派省级星评员组成复核检查组,按照《星级饭店访查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对饭店进行常规性复核检查。

复核检查组在认真检查的基础上,汇总检查情况,组织召开复核情况通报会(议程详见附件3),认真完成《饭店访查规范评分检查情况》(附件6),《省级星评员工作评价表》(附件5),并于1130日前完成“湖南旅游监管网”的网上审核数据资料,填报分数,上传复核检查报告的工作。

(三)一至三星级饭店复核

一至三星级饭店复核程序可参照四星级饭店复核程序进行,由各市州星评委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1、各级星评委要严格依照职责,周密部署、严格管理,抓好本地区的复核工作;各级星评员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细致检查、严守标准,充分发挥督查、纠正、引导的作用;各复核饭店要积极做好自检自查,及时查找并整改不达标问题,做好接受复核检查的准备工作。

2、今年申请主动退出星级饭店的应向所属星评委提交书面申请,星评委及时给予书面回复。因装修改造而全面停业饭店可以申请延期复核,但时限不应超过一年,否则须重新申请星级评定。申请延期复核的星级饭店应提供书面和网络申请,附改造设计方案,经所属星评委签署意见后报上级星评委审批,上级星评委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凡是没有全面停业的星级复核饭店,不得以装修改造等理由申请延期复核。

32016年度复核处分为“限期整改”的星级饭店今年均参与评定性复核;各级星评委在复核后有限期整改和取消星级的处理结果的,要下发处分通知书,并报省星评委。

4、评定性复核工作以“明查为主、暗访为辅”的方式开展检查。各级星评委要关注第三方顾客评论网站的在线点评内容,并将顾客投诉较多、业内反映较差的饭店列为重点暗访对象。复核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星评员工作十不准”,星评小组由两位星评员组成,不得带助手或委托他人,星评员要恪守专业、廉洁,认真完成各项复核工作任务。

5、要做好“湖南旅游监管网”上网填报工作。饭店要提前做好网上复核申报,按照《星级饭店复核(酒店)操作手册》(“湖南旅游监管网”中“旅游饭店管理”首页下载)要求和流程,准确填报各项数据和文字材料。星评员要按照《星级饭店复核(星评员)操作手册》(“湖南旅游监管网”中“行政管理”首页下载)的规定,及时审核饭店上报的数据资料,填报分数,撰写复核报告。省、市州星评委进行网上审核并通报结果。

6、及时上报复核总结材料。各市州星评委于2017125日前,将2017年度本市州星级饭店复核工作总结报告、处理饭店登记表(附件7)、2017年星级饭店复核结果统计表(附件8)、一至五星级饭店备案表(附件9)同时以电子邮件上报省星评委。各市州星评委要认真审核辖区内星级饭店填报的相关数据,确保准确无误后再上报系统。

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复核工作任务,请各市州星评委合理安排工作,并于11月底前对不达标饭店做出处理。

特此通知。

 

湖南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40号一办203室(邮编:410001

联系 人:彭国良

联系电话:0731-84744843/18873111616

传 真:0731-84725372

邮 箱:1069909245@qq.com

复核通知及请到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官网(www.hnt.gov.cn)“通知公告”专栏下载

 

附件:

1.2017年度湖南省星级复核五、四星级饭店名单

2.星级标志满三年期饭店复核登记表

3.旅游星级饭店年度复核情况通报会议程

4.酒店满三年期四星级评定性复核检查报告(格式)

5.省级星评员工作评价表

6.饭店访查规范评分检查情况

7.复核处理饭店登记表

8.2016年星级饭店复核结果统计表

9.一至五星级饭店备案表

 

 

 

湖南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2017627

附件7-9.xls
附件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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